中国人民银行、中国银监会27号联合下发通知,明确规定,对已经利用贷款购买住房、又申请购买第二套住房的,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40%,贷款利率也要比同期同档次基准利率上浮10%。
通知规定,购买首套自住房且套型建筑面积90平米以下的,贷款首付款比例,不得低于20%;90平米以上的,首付款不得低于30%;已贷款购买住房、又买第二套的,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40%,贷款利率不得低于央行公布的同期同档次基准利率的1.1倍,首付比例和利率水平,还应随套数增加而大幅提高,借款人还贷月支出不得高于其月收入的50%。
商业用房,贷款首付比例不得低于50%,期限不得超过10年,贷款利率不得低于基准利率的1.1倍,商住两用房,首付比例不得低于45%。
上海的银行纷纷表示,将立即执行央行的房贷新政。中行、招行目前已暂停了对第二套房的房贷审批。交行、农行、工行、上海银行等,则在等待总行通知。
专家分析,在商品住房供不应求的情况下,提高首付比例、贷款利率,虽不是遏制房价上涨的最有效方法,但却可以降低银行房贷风险。例如,一套市价500万元的住房,银行提供七成按揭获得150万首付款,一旦楼市降温,房价跌到200万元,投资人放弃供楼,银行收回贬值的房产,扣除首付后,要承担50万元的亏损。同一套住房,将首付提高到四成也就是200万元后,如果房价跌到200万,银行则不会亏损。